2013年10月6日 星期日

寧可關門養蚊子,也不願活用的台灣運動場館

每年寒暑假由學校主辦的足球營,都是球隊吸收新進球員最佳管道,但由於今年寒假,學校不辦理寒假營,因此,我向校方提出,是否可以讓我們自行辦理並 招生,經學校同意後,於上星期開始辦理招生,沒想到這幾天,才正在回收報名資料時(其實同安足球營一向招生不難),今天,學校忽然拿一份縣府給各校的,學 校租借使用說明給我,內文如下(因部分內容屬制式文故略過)

一、主旨:為充分發揮學校校舍使用功能,鼓勵社區機關團體運用學校場地.......
二、依據:
(一)教育部......
(二)桃園縣政府.....
三、使用規定...............
四、使用手續...............
五、使用時段計算
(一)半日:上午8時至12時或下午1時至5時
(二)全日:上午8時至下午5時
(三)夜間:晚上6時至10時
六、使用遵守.....
七、使用收費標準
運動場:半日4000、全日6000、夜間5000
小操場:半日3000、全日5000、夜間4000
川堂:半日1500、全日2500、夜間2000
視聽教室:半日3000、全日5000、夜間4000
其他:............
使用設備:另酌收相關費用

使用者付費理所當然,只是,這樣的租金加教練費、器材費、送孩子練習服.....,參加的學員,一個人要收多少費用,才能符合開銷成本呢?
註:以寒假營一個學生收2500元上十天課,10~12個學生配置一個教練使用一個小操場計算:2500X12=30000元,扣除場地費10X3000=30000元,就算,不計算器材消耗(球具孩子自己帶)、不送孩子練習服,則剛好支付場地費。

使用者付費理所當然,只是,這樣的場地租金,是不是應該有小巨蛋的規格呢?學校運動場屬開放空間,坑坑洞洞就不說了,大太陽,是無遮日處、下雨,是無躲雨處,場地設備又不標準....又不能禁止民眾進來跑步、運動(會被告).......。

使用者付費理所當然,政府有義務為百姓建設,人民有權力使用公共設施,我支持使用者必須部分付費,如此,政府才不至於,又得另外撥編一筆龐大經費去 維護,再者,公共建設畢竟是用全民納稅錢去做的,為何有的設施就免費(實不合理)?有的就把租借價錢訂得讓人高不可攀?與其說是:符合使用者付費訂定租借 辦法,合情合理。與其說是:因商業用途價位訂得高高,謂之理所當然(難怪寧可關門養蚊子,也不願場館活用)。難道,連辦運動比賽、教學也歸類於商業活動 嗎?如果只因辦比賽活動與教學收費,就被歸類為商業行為,何不問問,政府對體育重視嗎?政府對體育運動推廣及球隊組訓關心嗎?如果政府願意補助到位,大家 何苦為了辦比賽、運動推廣及球隊組訓,四處勸募、收費呢?
註:桃園體育場雖然以辦比賽租借可打兩折,一天也要20000元,再加清潔費、水電費,一天也要4萬餘元(我們曾在體育場辦過全國幼兒童足球賽,所以知道價錢),但如果連辦一場兩天的比賽就要花近二十萬(場地費、材判、獎盃…),誰還會有熱忱辦球賽。

不可否認,台灣很多政府官員,從小到大,除了讀書與上補習班外,別說不曾參與過運動團隊,甚至在父母的細心呵護下,就連社會歷練也不曾有過,其成長 過程與心智,雖不能比喻:何不食肉靡的晉惠帝,但如果讓我想到,那年孩子,為了籌措出國比賽旅費義賣,上了新聞版面官員反應是:台灣有那麼窮嗎?學校、孩 子這麼做,給社會大眾觀感真的很不好.......,其實,與晉惠帝心智所差已不遠了,至此,也不難想像,坐領安穩薪水,在辦公室吹著冷氣喝熱茶的台灣官 員,時何才會明白,興建運動場館不是用來關門養蚊子,而是如何想辦法讓場館活用,酌情收費,不是為了回收興建成本,而是為了貼補基本維修開銷,如能委外經 營更好,不僅可以場館活用,帶動人潮與商機,更可因為委外經營,撤離政府編制人員駐守,減輕龐大人事管理費用,何樂不為。

反觀,這次去日本沖繩參賽經歷,日本為鼓勵百姓多運動,為了活絡運動場館使用,不僅出錢補助支持運動團隊,更讓運動場館以低廉的租金鼓勵社團運用, 譬如:類桃園小巨蛋場館,雖然沒有我們小巨蛋氣派,但設施簡單、通風明亮、安全性高,更沒有一群無所事事的工作人員(上桃園體育場網站查詢,單正職工作人 員就編制高達33人之多),重點是;類桃園小巨蛋這樣場館,在日本,1小時也不過才收費折合台幣約190元(日本消費可是台灣1.5~2倍喔),另外,北 京(京奧)足球練習場(11人制加人工草皮、夜間照明)1小時不過200元人民幣,香港、澳門球場同京奧練習場規格,1小時也不過約台幣800元,桃園小 巨蛋卻要價1天10至15萬,確實,也只能關門養蚊子,再養33個工作人員在裡面閒閒沒是幹外,真的也只能靠每年一個宗教團體在那理辦法會,再加一個 4~5天的家具展和書展,其餘350天….關門養蚊子。

這十二年來,一直致力於桃園推廣足球運動人口,自以為,能在沙漠中灌溉出一塊綠洲,然而,從2006年朱立倫縣長接見時,親口答應為桃園尋覓一地蓋 球場,到每隔一年,我就去體健課問課長:何時有球場?何時有球場?到課長有一天被我問到煩了,語重心長的對我說:游教練,其實沒場地、沒錢,只要有心,一 樣可以把足球推起來….你說是不是啊?
這些年來,我總是常有不如歸去的念頭,足球,算是我的最愛,三十年前離開球場,迫於環境.無奈,十二年前重返球場,基於無法.忘情,帶著滿腔熱血與 熱忱重返球場,萬沒料到,推足球越久,讓我覺得心越冷、力越窮,若非,還有好學校、好校長、好主任一路給我支持,我想,足球早已讓我心死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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